您的位置:首页 > 案件直击 >
从篮球场扒手到电诈“工具人” 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牵出“案中案”
www.px.suiningpeace.gov.cn 】 【 2026-01-23 10:04:11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近日,随着法槌落下,17岁的向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这桩看似常见的未成年人盗窃案,却因检察官的“多问一句”,牵出了背后隐藏的电信网络诈骗踪迹。

  

  2024年10月,成都市金牛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盗窃案。在讯问中,犯罪嫌疑人向某承认曾和同伙在篮球场佯装打球,伺机偷走场边手机。案情简单,似乎可以很快结案。然而,承办检察官袁青却敏锐地捕捉到一个异常细节——向某含糊提到,自己年初时还在成都市新都区偷过电话卡。

  

  “偷手机是为了卖钱,偷电话卡做什么?”检察官问道。向某眼神躲闪,答非所问。正是这份不自然,让检察官决定深挖。随着调查推进,一个更隐蔽、更危险的犯罪图景逐渐浮现:原来,向某早已通过网络搭上诈骗团伙。诈骗团伙瞄准低龄儿童,以“借打电话”为名,利用儿童手表的设计漏洞取走电话卡,随后流窜至电竞酒店、民宿,用盗来的电话卡架设GOIP设备,为诈骗分子提供通话支持,短短一个月已非法获利数千元。

  

  从侵犯财产,到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行为社会危害性已显著提升。“向某系流窜作案,且行为升级,必须继续深挖,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感染链’。”随后,金牛区检察院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经两次退查,完整证据链终于形成。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提出向某具有未成年人、坦白、退赔等情节,建议作附条件不起诉或适用缓刑。但承办检察官综合评估后认为,虽因暂未发现具体诈骗被害人,无法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其行为已升级为涉诈犯罪链条的重要一环,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均不同以往,简单的“从宽”难以实现教育挽救,故仍依法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并建议判处实刑。

  

  为此,检察官进一步加强释法说理,向其本人、法定代理人及辩护人等深入剖析其行为对社会秩序造成的严重破坏,阐明依法惩处的必要性。最终,向某自愿认罪认罚。2025年12月1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并未上诉。

  

  案结事了,但履职未停。检察官带着这个典型案例走进校园,开展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宣讲课。“莫以恶小而为之,别让青春被一张小小的电话卡绊倒。”他层层剖析向某从盗窃手机销赃求财,到偷电话卡沦为诈骗帮凶的演变过程,揭示了当前“两卡”犯罪向未成年人渗透的常见手法与沉重代价,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黎桓 邓雨婷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编辑:赖政宇
蓬溪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