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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能”遇上“等钱治病” 司法救助金申请到了
www.px.suiningpeace.gov.cn 】 【 2026-01-27 09:46:22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当一纸判决遇上“执行不能”,正义的脚步是否只能在此停滞?这不仅考验着司法的智慧,更检验着法治的温度。在“不能”与“可为”之间,合江县法院给出了答案。

  

  李诚(化名)与贺阳(化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合江县法院判决,贺阳需支付李诚劳务工资欠款2.5万元。然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全面调查,贺阳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且身患重病,已丧失履行能力。另一边,申请执行人李诚也因病急需用钱,执行款的落空让他的生活雪上加霜。一纸判决,两端困境,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面对这起典型的“执行不能”案件,合江县法院并未简单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一结了之。承办法官意识到,案件在法律层面虽暂时无法推进,但群众的急难愁盼必须回应。承办法官主动引导并协助李诚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过严格审查评议,李诚成功申请到了一笔司法救助金。这笔“雪中送炭”的专款,虽无法完全弥补其损失,却切实缓解了燃眉之急,让李诚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温度。

  

  法官说法

  

  “执行不能”不等于“执行不力”。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后,确认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是法律意义上的客观“不能”,而非执行不作为。司法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既要有力度,也需有温度。对于因案件无法执行而陷入困境的申请执行人,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正是一道重要的权利保障线。

  

  薛云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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