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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务工未签合同 律师调解助力讨薪
www.px.suiningpeace.gov.cn 】 【 2024-02-27 11:28:21 】 【 来源:四川法治报

  在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短期用人时,往往采用口头约定的方式。这种方式虽省事,但也容易引发劳动争议。如未签订劳动合同,又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上门索要工资无果 无奈之下求助律师

  

  前不久,男子杨某焦急地走进了宣汉县某律师事务所寻求律师帮助,“我在包工头手下干了活,包工头不发工资给我,两个娃娃马上就要交学费了,我怎么办啊?”律所工作人员见状先安抚了杨某的情绪,待其冷静后,对事情经过进行了解。

  

  2021年初,杨某一行人经包工头刘某介绍到外地务工。在工地干了70天活儿后,杨某因家中有急事,赶回了家中。但杨某走得匆忙,这70天的工资并没有领,眼看孩子马上就要交学费,刚好包工头刘某回了老家,杨某便找到刘某要工钱。刘某承认未结清杨某工资,并写了欠条,但刘某称自己也还未收到钱,暂时没办法给杨某结算工资。着急用钱的杨某与刘某多次争论此事,不但没有解决问题,反而产生了激烈的矛盾。

  

  口头约定维权困难 律师调解化解纠纷

  

  此案中,如需核实杨某所说情况是否属实,必须前往工地进行取证,核清事实的成本较高,因此,律师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调解。

  

  经过调解,包工头刘某同意先结清杨某的工资。本以为此事告一段落,谁料在结算工资时,杨某、刘某又争论了起来。杨某称,此前与刘某口头约定工资为180元一天。但刘某却称,约定是130元一天。两人就此事难以达成一致。

  

  律师表示,严格意义上讲,本案中杨某与刘某不存在劳动关系,杨某是与建筑工地所属单位公司成立事实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理应找发包方建筑单位公司,即实际用工方。因杨某未与刘某的发包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与刘某签订任何协议,双方只有口头约定,具体约定现无法认定,且实际用工方是把钱发给包工头的,所以杨某只能找刘某要工钱。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律师对双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经过协商,最终刘某按照130元一天给杨某结清工资,除此之外再支付2500元给杨某。

  

  律师提醒

  

  在生活中,口头约定的用工方式仍相当普遍,这种用工方式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往往难以得到保障。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都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遇到劳动争议,应保持冷静和理性,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吴彤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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