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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财产规避执行 “聪明”被执行人被判刑
www.px.suiningpeace.gov.cn 】 【 2023-12-25 10:21:43 】 【 来源:蓬溪县人民法院

  12月18日,赵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在蓬溪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赵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时间回溯到2018年,赵某挂靠某公司在蓬溪县承包工程,承包期间,赵某长期从李某处购买材料,后经结算,赵某共计下欠李某材料款22万余元。此后,李某多次催收,赵某均拒绝付款。2022年1月,李某将赵某诉至法院,赵某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参加诉讼,2022年2月,蓬溪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赵某向李某给付材料款22万元并支付资金占用利息。判决生效后,赵某依然未履行义务。2022年5月,李某向蓬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得知自己被强制执行后,为规避执行,赵某于2023年5月、7月私下收取工程款近20万元,并将所得款项隐匿转移。

  

  2023年5月,蓬溪县人民法院获取相关线索后,立即对相关情况开展调查,2023年7月26日,蓬溪县人民法院将查获的线索移送蓬溪县公安局,2023年7月28日,蓬溪县公安局立案侦查。2023年8月30日,赵某到案。2023年9月5日,赵某向李某支付欠款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共计28万余元,取得李某谅解。2023年12月4日,蓬溪县人民检察院向蓬溪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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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赵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自愿认罪认罚,且全部履行了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酌情从轻处罚,作出判决。

  

  面对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总有些被执行人自以为很“聪明”,利用各种手段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殊不知自己的行为早已脱离民事层面,民事案件已经转化为刑事案件。自己的行为不仅逃脱不了债务,反而会给自己带来更严厉的惩罚。

  

  蓬溪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加大对拒执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坚定的决心,坚决捍卫司法权威、法律尊严,维护每一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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