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法院召开首次企业破产预重整听证会
7月9日,蓬溪法院召开四川天太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听证会,承办案件合议庭、公司法定代表人、各类别债权人代表、意向重整投资人、债权人、债务人共同推荐的临时管理人及县自规局、税务局、住建局、国动办、综合执法局、司法局、赤城镇等7个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案件承办人蒋佳法官主持。
破产预重整申请人四川天太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首先陈述了公司的基本情况、资产负债情况、涉诉涉执情况、预重整对债权人利益的保障、预重整草案及履行预重整义务计划等。
债权人、债务人共同推荐的临时管理人四川诚中成律师事务所律师报告了对四川天太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的履职计划。
工程债权人、商品住宅购房债权人、安置住宅债权人、商业购房债权人、职工债权人、普通债权人等各类债权人代表及担保债权人、税收债权人和7个参会部门负责人,对四川天太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分别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大家纷纷表示支持预重整工作,希望在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高效、扎实推进。
破产预重整是近年来破产案件实践中,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制度衔接的一项创新探索。该案也是蓬溪法院受理的首件破产预重整案件,通过召开预重整听证会,提高了审查预重整案件的流程规范性、透明度以及社会对预重整程序的认知度,更有利于各方利益主体准确判断企业经营预期和商业价值,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府院联动机制在本案中作用发挥明显,深化了府院互联互动、信息共享、问题共商、措施共举、共同推进,为优化蓬溪县营商环境,助力蓬溪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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