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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护生态 禁捕宣传入民心
www.px.suiningpeace.gov.cn 】 【 2023-05-11 10:13:50 】 【 来源:遂宁检察

  “审判长,公诉人现宣读起诉书。”近日,安居区三家镇芦城村村民委员会院坝内迎来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法庭”,安居区法院在此公开审理安居区检察院提起的2023年第一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人民监督员、当地村委会成员和群众旁听庭审,取得良好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安居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唐健朝出庭支持公诉,指派检察官孙星林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出席法庭。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在安居区琼江河流域,用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100余斤,捕获的翘嘴红鲌、黄颡鱼等均属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保护物种,两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因两被告人的电鱼行为严重破坏水生生态环境,造成水生生物资源损失,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遂提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两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释法说理阐明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危害后果、法律责任及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并从算好“名誉账、金钱账、自由账、生态账、长远账”的角度,向两被告人及旁听群众开展了法庭教育,引导旁听群众自觉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为共同建设湖光山色的安逸安居贡献力量。两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并自愿履行修复环境的责任。经过庭审,安居区法院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共同承担水生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7万余元。

  

  庭审结束后,旁听群众纷纷表示这一场“家门口”的庭审让大家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教育,今后一定以本案为戒,不做“以身试法”之事,争做遵纪守法公民,积极宣传“十年禁渔”国家政策,争做利国利民利长远的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

  

  下一步,安居区检察院将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行为,筑牢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屏障,让绿水青山成为安居大地的最美画卷。


编辑:邹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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